关于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194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1155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的公告-尊龙注册平台
来源:番禺区分局
发布时间:2024-05-23 17:2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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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番禺区市桥街东涌路东风大街5座2梯501以陈建文、刘鑫雨名义申领了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194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1155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登记字号为 :202055664。
2024 年5月21日,我局依据(2021)粤0113执恢15756号之一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注销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194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1155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登记字号为202055664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,但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194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1155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无法收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194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粤(2020)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1155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即日起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4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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