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粤(2016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1864、0707186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第07043011、07031795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的公告-尊龙注册平台
来源:番禺区分局
发布时间:2024-03-18 11:52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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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番禺区桥南街贵平街42号1座1梯1003房以梁照军、陈思名义申领了粤(2016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1864、0707186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第07043011、07031795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登记字号为16登记02567961号。
2024年3月15日,我局依据(2022)粤0113执5393号之一《执行裁定书》、(2022)粤0113执5393号之一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注销粤(2016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1864、0707186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第07043011、07031795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,但粤(2016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1864、0707186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第07043011、07031795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无法收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粤(2016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1864、07071865号《不动产权证》和第07043011、07031795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即日起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4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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